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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住院使用抗菌药不得高于60%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不得超过4种
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讯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卫生局获悉,卫生部门将严管抗菌药物的使用,合肥患者住院使用抗菌药物不得高于60%,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不得超过4种。

按照新规,合肥市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

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也不能重复采购。而医疗机构还需将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向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确需采购规定以外的抗菌药物时,还必须向省卫生厅申请。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必须予以清退.。

不同类型的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也不同,如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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