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政策一览
允许在校学生 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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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政策一览

记者 祝亮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随着新学年的开始,仍有部分2015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为了让这部分群体尽快就业,该局梳理了合肥市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

三项政策促就业

A.求职补贴政策

对应届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按照8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B.社保补贴政策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基本养老、50元医疗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五项社会保险补贴。

C.见习补贴政策

见习单位按不低于1800元/人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财政按900元/人给予单位补贴。

五项政策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A.创业培训补贴

鼓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对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等,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并按照培训人数,分别给予创业培训机构100元/人、1000元/人、1300元/人的补贴。

B.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按9600元/户/年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创办商贸型、服务型企业的对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对象,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按5200元/人标准予以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C.给予房租、水电费补贴

对创业实体进入经市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以享受3年房租费减半、1年水电费减半和免交物管费等优惠政策。

D.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创业人员,可申请个人贷款(最高5万元、妇女最高8万元、大学生最高10万元)、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贷款(最高30~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200万元),并给予最高2年的贴息补贴政策。

E.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

各县区、街镇、社居委建立创业服务大厅,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成立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采取“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广泛向社会征集优秀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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