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到过节才想起维护“她权益”
期待“阶梯式处罚”成车窗抛物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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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到过节才想起维护“她权益”

□ 斯涵涵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职场女性的就业话题再度受到关注。智联招聘6日发布的一则报告显示,超八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其中,超两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性别歧视严重。此外,7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直属领导为男性,只有28%的受访者表示领导为女性。(3月7日中新网)

我国1954年就将男女平等写入了宪法,十八大首次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报告,无不说明男女平等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体现。

破除女性职场歧视需多管齐下:首先完善法律救济制度。目前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过于笼统,即便发生了男女同工不同酬,也因缺乏具体的保障措施、明确的保障机构而无处申诉维权,导致女性就业处于弱势地位,性别工资、升值空间差距越拉越大。故此要通过专门立法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确保女性的平等就业权。

其次要完善配套政策。痛经假、延长产假的政策都是为了保护女性权益,但这类福利政策无形中增加女性公平就业的难度,也成为性别工资、升值空间差距拉大的托词。

其三,女性员工要自立自强,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与法律水平,发现不公平待遇及歧视现象,要勇敢维权,用实际行动维护女性权益,推动男女平等。

一言以蔽之,保障平等就业权、全面维护妇女权益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及个体的不懈奋斗,而不仅是妇女节前后的应景节目。莫到过节才想起维护“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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