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住诱惑是 防范非法集资最好“武器”
非常道
“离婚考卷”更需 公共服务“赶考”
景区“套票”不能成“套路”
微声音
下一篇4 2018年5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抵住诱惑是 防范非法集资最好“武器”

□ 老 丁
猎 王恒/漫画
 

今天本报04版披露的这几起典型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面广,涉案数额巨大,受害群众多,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尽管这些非法集资案件都被严厉查处,涉案犯罪人员被绳之以法,但很多群众的经济损失却难以追回。然而,广大群众要防范非法集资免遭经济损失,坚决抵制各类高回报的诱惑,才是最好的防范“武器”。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手中大都有了不少的积蓄,于是便想用来投资“以钱生钱”。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一些理财产品,收益虽然较低,但风险也较小。然而,很多人面对花样繁多的非法集资活动,却难以抵得住高利诱惑,梦想有一天真能“一夜暴富”,以至于落入非法集资组织者精心设计好的圈套和陷阱,最终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因此,只有抵得住诱惑,才不至于上当受骗。

诚然,非法集资花样层出不穷,会以各种面目和形式出现,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加上被高利诱惑冲昏了头脑,就有不少群众会失去理智,纷纷参与到非法集资的活动中。不可否认,一部分非法集资活动从表面上很难甄别,但在高利诱惑面前,群众在投资前,应该先冷静地思考一下,多问几个为什么,就会发现其中的猫腻,识别其非法集资的本质。而犯罪分子在骗取群众巨额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损失惨重,也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危害社会稳定。一些非法集资组织者甚至打着政府相关项目的幌子,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这几起非法集资案件被严厉查处,涉案犯罪人员一一被追究刑事责任,完全是咎由自取。

天上不会掉馅饼,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发横财。而追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者的刑事责任,只能是一种事后处置手段,对于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广大群众来说,能追回自己的损失异常困难,因此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就显得非常重要。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同时,一方面,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大警示教育宣传的力度,让群众知道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性,并通过一些鲜活案例,让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本质,逐步提高甄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另一方面,广大群众应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坚决抵制任何非法集资活动。

总而言之,抵住诱惑是防范非法集资的最好“武器”,要让非法集资组织者无机可乘、落荒而逃。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