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祝亮)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合肥市拟出台《关于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另外,征求意见稿对参保费率及参保期限也进行了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照工程总造价(或工程合同总价)的1.2‰,一次性缴纳本项目或标段的工伤保险费。参保期限为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交(完)工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