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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守护认领” 折射文物保护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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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守护认领” 折射文物保护社会化

□汪昌莲
 

据统计,我国仅不可移动文物就有76万处,而散落在各地、未登记在册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更是难以计数。文物保护的复杂情况,需要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在这方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进行的探索取得颇多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当地推出的“文物守护认领”模式,近日获得了2018年福建省志愿服务项目优秀项目荣誉。(9月4日《中国文化报》)

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大大增加,许多原本湮没在民间中的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被重新发现。虽然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但毕竟财力有限,许多不可移动文物,依然面临着无人看护、日趋破败的困境。如此语境下,厦门推出“文物守护认领”模式,征募对文化遗产感兴趣的志愿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专业维护和宣传,不失为一条文物保护新路径,值得进一步深化、推广。

相形之下,全国不少地方的文化古建,还未能得到较好保护。在一些地方,重经济、轻文化,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比如,一些保存完好的古建筑,在多地让位于房地产开发,变身别墅、餐馆、甚至洗脚城;再者,一些损毁严重的古建筑,则任其自生自灭;特别是,为了所谓的城市建设和开发,不惜对古建筑和文化遗址进行毁灭性的拆除,无疑是对文物尊严的亵渎,甚至是对历史文化的背叛。

可见,“文物守护认领”模式,折射文物保护社会化。首先,国家层面应进行顶层设计,在总结厦门经验的基础上,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出台统一规定,将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认养政策,纳入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同时,制订相关配套细则,如进一步规范业主、认养人和监管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一旦有古建筑损毁或被盗卖,除了追责文物部门之外,也要追究权属者及认养人的管理责任。特别是,通过举办展览、展示、讲座等方式,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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