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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迎利好 高层鼓励回购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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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迎利好 高层鼓励回购出新招

□ 海雪峰
 

周四,中国证监会宣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就《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事实上,“回购”已成为今年资本市场热词之一,今年迄今为止A股的回购规模已经超过了A股历年全年。

根据证监会公告,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比较充分的法律依据,修正案草案对《公司法》股份回购的规定作出以下修改:

一是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包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公司为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的发行用于股权转换的,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二是完善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简化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发行用于股权转换,以及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等情形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

三是建立库存股制度,明确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的本公司股份,可以以库存方式持有。

三大举措简单而言就是:1、增加回购的情形;2、简化回购的流程;3、增加库存股制度。修正案草案的直接效果,就是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回购。

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9月7日,A股已有468家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回购金额高达236.1亿元。而从回购历史上来看,今年回购金额明显远远超出历史。上一次回购高潮是在2016年,285家A股公司合计耗资105.49亿元回购。实际上,不只是回购,重要股东的增持在今年也非常猛烈。截至今年9月7日,982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进行了增持,增持金额(市值)高达866.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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