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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消保委:国庆长假旅游消费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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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遇纠纷,学会留证依法维权
安徽消保委:国庆长假旅游消费五“注意”

□ 记者 王玮伟
 

随着国庆假期的临近,很多朋友开始着手外出旅游的准备。如果这时,您在某培训机构微信群里看到该机构发布的“线路自选,拼团出游,名师带队,无旅行社中间费用,价格超低超实惠”的内容,是否有些心动?

9月25日,记者获悉,为了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安徽省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    

拒绝无资质非法中介开展旅游业务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教育培训企业、社团、户外运动企业、或是未经注册的非法中介组织、自然人通过微信、QQ等社交媒体组织旅游团或售卖旅游产品的现象越来越多。面对这些资质不明、真假难辨的低价旅游信息,消费者一定要谨慎选择。这种运营模式中如果发生纠纷和事故,旅游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旅游服务方时一定要了解其资质,选择可信赖的旅游经营者。

旅游网络平台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消费者委托社和地接社的基本信息,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规避“准ⅹ星级”、“豪华”、“仅供参考”等不确定用语。

看清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勿轻率签字

根据《旅游法》规定,行程结束前,旅游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费用后,余款应退还旅游消费者。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留心合同中是否存在减轻或者免除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的条款。

安全隐患要防范,意外保险不可忘。出行前了解目的地天气状况。要关注旅游、气象和外交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进行风险防范。旅行时要注意景区安全警示,遇到雷雨、大风恶劣天气时,应远离危险地段或危险地区,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杜绝因不文明行为发生纠葛。建议消费者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

外出旅游遇纠纷,学会留证依法维权

旅游服务因环节多,易出现突发状况,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学会保留证据。需要保留的相关材料包括:旅行社的宣传单(网站页面)、旅游合同(包括口头承诺)、缴费票据、导游信息、景点门票、住宿登记、发票等,消费者在出行前一定要认真查看合同如出现违反合同约定问题,第一时间与导游或服务方沟通并留证。留证的方式,可采用录像、录音、拍照、截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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