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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药品不可长期保存?

答:不少民众有这样的习惯,喜欢囤积一些日常用品以备不时之需,然而,对于药品来说,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备用药品固然值得提倡,但对于这五类药品,各位可不能长期保存了。

一是所剩不够一个疗程的药品。这些药品存放多了不易管理,还容易和同类新药混淆;

二是容易分解变质的药品,如阿司匹林容易分解出刺激肠胃的物质,维生素C久置会失去药效;

三是有效期短、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药品,如乳酶生片、胃蛋白酶合剂等;

四是没有良好包装的药品。因一些药品在潮湿环境里容易变质,需要有避光防潮的包装,另外还有有效期和失效期没有标明的零散药品或外包装盒已舍弃的药品,若再次使用时,无法判断其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一旦使用后会给身体带来危害;

五是不易掌握作用与用途的药品。若不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最好不要使用。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在药品保存过程中,各位应该经常看看药品是否变色、裂开、潮解、变味、沉淀、发霉变质,一旦变质即应丢弃。         □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 食药安全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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