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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劳”员工尽孝 须防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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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劳”员工尽孝 须防范侵权

 

百善孝为先,对于在异地工作的职工而言,如何兼顾孝义与工作,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成了他们生活中的烦恼。对于佛山一家企业的员工来说,他们不用烦恼这些,公司帮他们每月打钱给父母,以尽孝心。(12月1日《劳动报》)

恰如其分的“代劳”员工尽孝,企业也能够凝聚人心,进而形成齐心协力谋发展的氛围,不过,也应该注意拿捏好尺度,比如,上述佛山一家企业专门成立了“孝慈基金”,老板决定从员工月薪中抽出100-300元,加上公司给予的等额补贴,每月由财务直接发到父母账户。这种“克扣”工资的办法显然是不妥当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代劳”员工尽孝而“克扣”工资,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劳动法》明文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有着类似的规定。

从情理角度来看,企业“代劳”员工尽孝“克扣”工资的做法,理应尊重员工本人的意愿。比如,媒体就针对此专门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67%的受访者认为,企业不能直接扣除员工工资替员工“尽孝”,“由公司来替职工尽这份孝心,看上去更像是形式主义”,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有“侵权”的嫌疑。

而且,企业“代劳”员工尽孝,不妨来点实际的,完全没有必要在员工的工资上动脑筋。笔者以为,应该在切合老人们的需求上下功夫,而不能只局限于给钱。比如,推行带薪尽孝假期让员工多陪陪父母;还如,接员工父母来企业参观,以让父母们看到子女工作环境;再如,若有条件,可以组织员工和父母共同出游等等。

总之,企业“代劳”员工尽孝初衷不错,关键是得“好心办成好事”。其实,对于父母而言,最期许的就是子女开心工作、幸福生活。当然,身为子女面对父母渐渐老去,理应尽孝及早行动,即便没有企业的“代劳”,也应该竭尽所能让老人晚年生活得更美好。而对于企业而言,帮助员工尽孝是大好事,但也不能逾越法律边界以及违背员工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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