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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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法治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进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 胡少殊 记者 于彩丽
 

2020年12月1日起,《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2021年3月1日起,《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细则》正式施行;6月29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正式在合肥实施,这也是安徽省首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标准。近年来,合肥市不断强化法制保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合肥垃圾分类驶入“法治化“轨道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推动垃圾分类落到实处,去年底,《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垃圾分类开始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全面推行,合肥的垃圾分类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

今年3月1日,《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源头减量等内容,使垃圾分类工作更细化、更具体。

“《合肥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制基础,促使垃圾分类工作迈向法制化轨道,也为宣传垃圾分类提供了重要抓手。”合肥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夏泽义介绍,今年3月份,《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源头减量等内容,使垃圾分类工作更细化、更具体。“这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执法保障,使垃圾分类执法有法可依。”夏泽义还表示,接下来将依靠法律扩大宣传,发动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把垃圾分好类。

“推进垃圾分类,积极赋能合肥‘七城’建设。”据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新介绍,垃圾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的使用,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等几方面的效益,是新时期合肥城市管理的重要选项。

奖惩并施 科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一件“小事”,却是关系生态环境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多市民的支持,合肥市先后施行了垃圾分类奖、惩机制,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拥护。

2020年8月,合肥市蜀山区开启“集中分类+定时定点”新模式,并实行垃圾分类奖惩机制,利用垃圾分类积分卡,激发辖区市民垃圾分类积极性。

“好的积分可兑换物品,东西虽不多,但这也是一份荣誉,代表着我们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贡献度。”家住蜀山区汉嘉都市森林小区的李女士告诉记者。

有奖励也就有惩罚。按照垃《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规定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今年9月份,庐阳区人民巷七桂塘菜市场厨余垃圾混装,督察整改未落实,被庐阳区三孝口街道城管部门处罚3000元。据悉,这是《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庐阳区依照该条例开出的全市首张罚单。

夏泽义表示,奖惩机制作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持续深化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面对垃圾分类新形势、新任务,处罚动真格,势在必行。

“两规范”助力垃圾分类迈向新征程

今年6月29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正式在合肥实施,这是安徽省首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标准,也标志着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进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据了解,这是安徽省首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标准。两标准分别规定了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要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的清扫与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规范等要求,填补了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和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的缺失,为持续深入推进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作业工作提供了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对于合肥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垃圾分类等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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