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名学生“被办卡” 实为利益“双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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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名学生“被办卡” 实为利益“双簧”

■ 张西流
大事化了 ■ 王恒/漫画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西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400多名2020届毕业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立了多个农业银行的二类、三类电子账户。直到今年,有学生在其他农业银行支行办卡时被告知“名下卡太多无法开具”,事件才算曝光。这些银行账户是谁给办的?为什么同学们都不知情?既然学生本人都不知情,银行又怎么能把这些账户办出来?(12月12日《潇湘晨报》)

上千名毕业生名下被开多张银行卡,令人震惊。对此,学校方回应称,学校没有通过任何渠道泄露学生身份信息,没有代理学生开设银行账户。而银行方则表示,内部审核把关不严,不规范操作所致,承认错误并向受影响学生深表歉意,将严肃追责。但是,学校和银行均回避了核心问题:是谁向银行提供千名学生的个人信息?又是谁替学生签的字?这些电子账号谁在使用?

首先,校方称学校没有通过任何渠道泄露学生身份信息,没有代理学生开设银行账户,令人难以信服。试想,如果没有学校的“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银行是不可能得到千名学生的个人信息的。更何况,校方也承认,这些学生是2017年入学的,学校2018年之后和农业银行就没有合作了。言下之意,这些学生“被办卡”,正是当年学校同银行“合作”的产物。可见,千名学生“被办卡”,学校打开了方便之门。当然,这个门不是白开的,学校能够在这块利益蛋糕中分到一大块。换言之,千名学生“被办卡”,是学校和银行合演的一个利益“双簧”。

然而,学校和银行联手逐利,是以牺牲学生利益为代价的。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显然,学校和银行并没有尊重学生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单方为学生“定制”银行卡,表明学校和银行利用垄断地位,强买强卖,内外联手从学生身上逐利,明显违背了市场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可见,对于这种非法敛财的“被办卡”行为,学生完全可以拒绝接受,并因利益受损,可以依法替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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